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脊柱骨折合并脊髓损伤病人的体温异常护理和措施
脊柱骨折合并脊髓损伤病人的体温异常护理和措施
作者:
脊髓损伤…
文章来源:
脊髓损伤康复网
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2-2-20【字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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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1.相关因素
①脊髓损伤后体温调节中枢的传导通路被破坏;
②上颈髓损伤病人常波及延髓使体温调节中枢功能障碍;
③感染病灶存在。
2.护理措施
(1)条件许可时,应将病人安置在有空调设备的病室。室温控制在20~22℃之间,普通病房,室温不低于18℃,不高于30℃;夏季可在室内放冰或用2个风扇轮换吹风,以防中暑,冬季注意保暖,尤其是在翻身及更换尿管时。
(2)病人高热时,除排除感染因素外,可用酒精擦浴降温,擦浴时不要遗漏那些与床褥相接触的皮肤。亦可在冬眠药物控制下,在颈部、腋下、腹股沟等大血管走行部位放置冰袋;或用4℃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溶液静脉滴注降温。
(3)体温低下时,应进行复温和人工调温、防生理功能紊乩,可升高室温或用热水袋法(40℃左右)电热毯法或将输入的血夜和液体预先加温,或用电灯炮烤架法等。
(4)复温后注意保暖,且不可复温过急,一般体温达34℃时应停止复温,依靠衣被保暖,体温可徐徐上升至36℃,以不超过37℃为宜,防体温过高引起心肺功能失常及急性酸中毒。
(5)复温前,复温中应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和酸碱平衡,同时监护心肺功能,保持呼吸道通畅、发脱异常及时处理。
(6)体温失常的病人,应按其需要调配饮食,以补充营养增强抵抗力。
文章录入:admin 责任编辑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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脊髓损伤病人及家属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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